校园霸凌!!原罪之恶?抑或社会之恶?

时间:2018-05-22 14:30发布:LD体育在线·(中国)官方网站
心灵拥有其自我栖息之地,在其中可能创造出地狱中的天堂,也可能创造出天堂中的地狱。
——《失乐园》约翰·弥尔顿
       2016年12月8日,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等平台流传,撰文者称是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二小四年级某10岁男孩的母亲,自述儿子受到校园欺凌。一时间,“校园霸凌”或“校园欺凌”等词汇再次占据公众的视野。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校园霸凌事件被媒体报道,大众惊讶于为何在传道授业、教书育人的校园内,在正值青春年华甚至童年时期的学生间会发生如此令人痛心疾首的惨剧。笔者将尝试从心理及社会环境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我相信,想打入某个核心的渴望及被排除在圈外的恐惧,会占据所有人一生中的某些时刻,甚至许多人从婴儿时期到垂垂老矣,终其一生都被这些念头盘踞······在所有热情之中,成为圈内人的热情最善于让本质不坏的人做出罪大恶极的事情。
                         ——《核心集团》 C.S.刘易斯
       正如马克思与恩格斯指出的那样,人类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动物,社会性是人类的本质属性,在现实意义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身处社会中的个人的价值取向与社会价值取向时刻都处于对立统一的矛盾状态,人类的从众、信奉权威、顺从等等心理状态便油然而生。心理学家所罗门·阿施(Solomon Asch)在1951年设计的从众实验的结论及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在《路西法效应: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一书中表明,造成人的从众行为的原因有三点:其一,为保证自己独立作出的判断的正确性;其二,根据经验法则,其他人的观点和知识有助于我们探索身处的世界和环境;其三,当个人的意见赢合多数人或社会主流意见时,个人更容易为大众所接受,进而获得大众的好感与认可。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社会群体对个人施加影响的方式有直接或间接之分,直接的如强制性的命令、指令等,间接的如树立榜样、创造氛围,并鼓动个体进行效仿和实行。
        通过上述分析,个体的行为、心理活动极易受到其身处环境及所谓权威的影响。外在氛围对个人身心的渗透往往是在个体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完成的,而其中校园霸凌的主体,即青少年学生,无论是在生理或心理上都处于正在发育的阶段,其接受外在氛围的影响及其反作用尤为明显,特别是当施暴者被鼓吹为强权,受害者被蔑视为懦弱时,青少年的从众、崇拜权威等心理极易将其推向实施暴力的一方。根据笔者的观察,滋生青少年学生校园霸凌的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一、家庭教育
家庭环境及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造成青少年校园霸凌的家庭原因主要有:
(一)随着越来越的父母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的数量呈递增趋势,因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父母之爱的缺失,易导致其对外界的影响认识不足,其既容易成为校园霸凌事件的受害者,也容易因受暴力刺激成为盲目的施暴者;
(二)家庭暴力也是诱导青少年产生欺凌倾向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采取打骂教育,或是夫妻因感情不和,经常性的发生肢体冲突的家庭中生活的子女,其暴力的情绪因受父母的感染而滋长,同时父母的行为方式成为了孩子的处事规范;
(三)目前,中国大多数家庭往往更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对于孩子在学校中受到了欺负或欺凌他人的事件重视程度不够。通常情况下,父母会以以暴制暴的“打回去”或者“一个巴掌拍不响”等简单的责任划分对孩子遭遇的校园霸凌事件采取回应,而忽视了与学校、对方家长等的积极沟通,甚至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二、校园氛围
学校是为青少年传授知识、启迪理性与智慧的重要场所。面对频繁发生的校园霸凌事件,我国的学校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
(一)学校在的日常教学和活动中,缺乏对校园霸凌问题进行预防学习的课程,也缺乏相应的规范制度对霸凌事件进行处理。校园霸凌事件往往被视为学生之间相互打闹的偶然“儿戏”,校方未采取严肃的态度对施暴者予以处理,也未及时对受害学生提供心理辅导;
(二)学生向校方反映霸凌事件的渠道单一。在被媒体曝光的事件中,学生多是向班主任或是熟识的老师告知,而获知信息的老师也因为繁重的教学任务和不了了之的态度未能对学生间的欺凌事件进行有效处置。反观国外部分国家的校园,如美国的学校一般会建立一个“学校安全委员会”,负责提出计划、实施计划、和评估学校反霸凌工作是否做的到位等,并且在学校、家长、学生、社区之间建立校园霸凌事件处理的联动机制,为校园霸凌的受害方或见证方提供多种渠道反映情况。
三、社会环境
(一)针对校园霸凌的预防及惩处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应当是眼下处理校园霸凌事件最关键的问题。目前,在我国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侵权责任法》及《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未对发生在校园的欺凌行为有专门的规定,并且在部分法律法规中,因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而规定免除或减轻其在违法犯罪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考虑到青少年由于生理、心理正处于发育期等客观原因,没有产生足够的同情心、控制力及冷静分析事物的能力等,造成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足够认知,遇事易冲动、易盲目崇拜权威及顺从等特点,针对校园霸凌及校园安全制定专门的法律规定或在现有的法律中增设专项的规定尤为必要;
(二)高强度的升学压力使在校学生两极分化的现象愈发突出。当今我国的许多校园,学校与老师最为看重的是升学率。因此,在日常的校园生活、学习的过程中,相较于成绩差的学生,老师对成绩好的学生会更加倾注精力,学校也会为其提供更多的机会以鼓励其成长,而所谓的“差生”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关心,还会遭受老师、同学的冷落,甚至被孤立,进而成为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同时,过大的学习压力也易使学生采取向同学施暴的方式予以发泄。
        人类虽是环境的产物,但个体的行为仍能对环境产生影响。唯有大家共同努力,方能早日根除校园霸凌的惨剧。

LD体育在线·(中国)官方网站首席律师
傅镭

傅镭 / 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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