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承诺,想说有效不容易

时间:2018-05-22 10:51发布:LD体育在线·(中国)官方网站

【案情简介】

杨某某与崔某甲于20038月相识,于2004915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5324日生育一女崔某丙,现已年满10周岁,就读于五桥一小四年级。双方婚后感情一般。近年来双方因家庭琐事致使夫妻感情恶化。201341日,崔某甲向杨某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与XXX来往,断绝所有关系,以后不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有再发生,净身出户。同年,崔某甲外出打工。但杨某某对崔某甲的私生活仍怀猜疑,致使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在此期间,崔某甲只回家过两次。后杨某某以双方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婚生女崔某丙由杨某某抚养,由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争议焦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的争议主要集中是否离婚及财产分割方面。在财产分割方面,崔某甲认为保证书系双方对离婚时有关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离婚时崔某甲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分配;而杨某某则认为该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判决准予离婚。对于小孩抚养问题,判决婚生女崔某丙随杨某某生活为宜,崔某甲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对于崔某甲保证书中作出的如再发生违反忠实义务导致离婚净身出户的承诺。该承诺违背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规定,杨某某以此承诺主张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崔某甲应不予分割,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不予支持。故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了平均分割。

LD体育在线·(中国)官方网站首席律师
傅镭

傅镭 / 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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