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予以赔偿,获得支持

时间:2018-05-29 17:07发布:LD体育在线·(中国)官方网站

企业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予以赔偿,获得支持

小张是某医院的护士,在医院辛苦工作了一段时间,由于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小张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赔偿。代理人分析了小张的具体情形,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三十八条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二十七条之规定,要求被申请人补偿一个月工资合法。

申请人提出离职系因为被申请人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给申请人购买劳动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劳动者从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离职当月的工资合法。

二、支付申请人从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离职当月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劳动者从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离职当月的工资于法有据。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之规定,赔偿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全额发放申请人工作期间的工资,每月扣留10%,根据《劳动合同法》条之规定,必须为劳动者补足。

四、申请人于医院工作期间,在国家法定假日,被申请人未安排申请人休息,周末加班未补休,连续24小时工作未休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节假日工资应得到支持。

     仲裁庭支持了小张的部分主张。在此,律师提醒,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LD体育在线·(中国)官方网站首席律师
傅镭

傅镭 / 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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