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涉嫌诈骗罪,合纵律师及时分析及会见并提交充分的代理思路,因其他被告人余罪发回重审

时间:2018-05-25 15:52发布:LD体育在线·(中国)官方网站

案情简介

周某某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2月26日被抓获,同年2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逮捕,羁押于江北区看守所。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周某李某某兰某某杨某某周某某犯诈骗罪一案,于2015年7月7日作出(2015)渝五中法刑初字第00010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驱逐出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6万元。

辩护策略

LD体育在线·(中国)官方网站接受上诉人周某某近亲属委托,指派张宰宇担任聂周某某二审阶段的代理人,经过仔细研究案卷、多方讨论,最终确定了如下代理思路:

一、从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来讲,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对上诉人的处罚过重。

二、从犯罪形态方面来讲,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对上诉人的处罚过重。

三、从犯罪收益方面来讲,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对上诉人的处罚过重。

辩护结果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2015)渝五中法刑初字第00010号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办案心得

本案接受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立即前往关押被告人的看守所,及时会见了当事人,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征求了他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和辩解,并解答了嫌疑人提出相关法律问题,二审未开庭审理,因其他被告人余罪发回重审。至此,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委托人对结果表示满意。

刑辩首席律师
鲁磊

鲁磊 / 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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